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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作者:人大办来源:本站日期:2010-01-25阅读:173

 

     1月11日上午,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副书记郑南贵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主持召开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蒲秀琼、张松民、陈光荣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谢友先,党组副书记池春林,副县长罗保福,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县委组织部负责人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平昌县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总结》(草案)。2009年,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促和谐、保稳定、抓落实、谋发展”工作主题,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圆满完成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平昌县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草案)。2010年,县人大常委会将紧紧围绕市、县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加强民主法治、服务经济工作、维护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和谐,为推动平昌加快发展,争当巴中经济发展排头兵作出新的贡献。

     会议决定了平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列席人员名单、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关于议案的规定、会议日程安排等相关事宜。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会议决定:免去谢友先平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的职务;任命杨森儒为平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终止邓开美、邹胜全二同志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资格;接受陈继金、邓开美二同志辞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免去张玉阶同志的平昌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张登玉同志的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何继润同志的平昌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会议还对县法院相关人事作了任免。
   
      据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10年1月19日报到,20日至23日开会,会期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