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李晟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作者:平昌人大来源:平昌人大日期:2026-08-13阅读:92
县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2日平昌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1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李晟为平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何光明为平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吴飞为平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杨志强的平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柳昆的平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熊志军的平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2026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