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杜小兵辞去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6年9月29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52次会议通过)
作者:平昌人大来源:平昌人大日期:2026-10-12阅读:2
因工作需要,杜小兵请求辞去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办法》的规定,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52次会议决定,接受杜小兵辞去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2026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