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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听取房屋权属登记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作者:人大办来源:本站日期:2015-01-13阅读:168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听取房屋权属登记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4929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平昌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万星明所作的《关于房屋权属登记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几年来,县人民政府加大力度推动房屋权属登记工作,推动了房地产业市场交易、抵押融资、创业就业,提高了房屋使用效率,对维护社会稳定、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相关矛盾、推动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我县仍有大量购房户购房多年尚未权属登记,群众反响强烈,由此引发的上访不断。

为进一步做好房屋权属登记工作,特作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高度重视,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房屋权属登记这一民生问题,及时召开房屋产权办理专题会议,研究房屋权属登记推进难问题的解决办法,制定《平昌县关于加快房屋权属登记实施办法》。要落实目标任务,组织专班,落实责任,全力推进此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幸福平昌建设。

二、加强督办,确保久拖不决遗留问题的妥善处理。房屋权属登记工作涉及面广,遗留问题多,办理难度大,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对那些久拖不决的问题,既要尊重历史,客观公正,又要制定分类处置办法,“特事特办”“一案一策”,运用行政、信访、司法等手段全力解决。县人民政府要加强督办,力争在一个时间段内将群众反映强烈的房屋权属登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提高水平,规范我县房屋权属登记工作。房屋主管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和督查,增强购房业主和开发企业主动申报登记房屋权属登记的意识。要加强房屋维修基金的缴存和使用管理。要规范评估公司、测绘公司等房产中介企业市场行为,平等参与市场服务,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以上审议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将在20153月听取其办理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