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乔君任职的公告
作者:人大办来源:本站日期:2016-11-17阅读:168
经2016年11月15日平昌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决定,任命:
乔君为平昌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特此公告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2016年11月15日

经2016年11月15日平昌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决定,任命:
乔君为平昌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特此公告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