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公告〔2024〕第2号
作者:平昌人大来源:本站日期:2024-03-26阅读:248
经2024年3月26日平昌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任命:
曹 荣为平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苟鹏浒为平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彭 海为平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丁东平的平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3月26日

经2024年3月26日平昌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任命:
曹 荣为平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苟鹏浒为平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彭 海为平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丁东平的平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