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正彬辞去县十九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作者:平昌人大来源:本站日期:2024-11-11阅读:168
根据李正彬的辞职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相关规定,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正彬辞去平昌县第十九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其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10月31日

根据李正彬的辞职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相关规定,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正彬辞去平昌县第十九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其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