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巨 浪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作者:人大办来源:本站日期:2010-01-12阅读:168
县人民法院:
经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巨 浪同志为平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元山法庭庭长;
何景平同志为平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员、笔山法庭庭长;
免去:
李新宇同志的元山法庭庭长职务;
李光映同志的笔山法庭庭长职务。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