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去张登玉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作者:人大办来源:本站日期:2010-01-12阅读:168
各镇(乡)人大主席团:
经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免去:
张登玉同志的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城乡环境建设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玉阶同志的平昌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何继润同志的平昌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