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公告〔2024〕第11号
作者:平昌人大来源:本站日期:2024-09-10阅读:247
经2024年9月10日平昌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李 雪为平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陈雪梅的平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现予公告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9月10日

经2024年9月10日平昌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李 雪为平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陈雪梅的平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现予公告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