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罗纪才辞去平昌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6年8月12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51次会议通过)
作者:平昌人大来源:平昌人大日期:2026-08-14阅读:51
因工作变动,罗纪才申请辞去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相关规定,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51次会议决定,接受罗纪才辞去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2026年8月12日

因工作变动,罗纪才申请辞去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相关规定,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51次会议决定,接受罗纪才辞去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