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听取2014年1至8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作者:人大办来源:本站日期:2015-01-13阅读:168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听取2014年1至8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4年9月2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平昌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财政局长万星明所作的《关于平昌县2014年1至8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今年1-8月,县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在财政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财政管理改革、财政监督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财税工作呈良好态势。会议指出,今年后几个月,财政收支矛盾将相对集中和突出,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年任务圆满完成。
会议对今后工作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攻坚克难,全面完成财税目标任务。县人民政府要集中力量,加强领导,及时研究措施,加强部门协调合作,落实护税责任,认真实施各种税源清理和征收,强化以票征税,加大对单位、部门、个人的税收稽查力度,确保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确保各项支出全面实现。要按照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稳步推进政府及部门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厉行节约,整合财政性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要在注重服务经济发展的同时,更要注重事关民生的突出问题,优先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直接事情。
三、认真学习新的《预算法》,增强法律意识。要采取多种学习形式,加大对新《预算法》的培训力度,让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业务人员尽快熟悉相关法律规定,为做好今后的财政预算执行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