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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听取2013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作者:人大办来源:本站日期:2015-01-13阅读:168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听取2013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
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
审 议 意 见
 
(2014年9月2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平昌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审计局局长蒲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3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审计部门紧紧围绕县委统筹城乡、追赶跨越的重大部署,加大审计工作力度,突出审计重点,创新工作方法,有效发挥职能作用,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会议指出,我县审计工作还存在着审计面不宽、部门内审乏力、问题整改跟踪力度不大等问题。
    会议对今后工作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突出审计重点。结合平昌实际,集中优势力量,加强对包括BT、BOT项目在内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对其概算、招标、投资等进行有效管控,确保政府投资的有效实施;要加大对重要领域、重点部门、重大投资项目以及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热、难点问题的审计监督力度;要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的审计,把握支出方向,确保预算的严肃性和规范性;要进一步提高年度受审单位比例。
    二、强化部门内部审计。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各部门内审工作的领导,健全部门内审规章制度。县审计局要定期过问部门内审动向,加强业务指导,对审计成果要适时跟踪,强化整改力度,确保当年内部审计全覆盖,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达到防微杜渐,规避风险的目的。
    三、加强审计跟踪监督。县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审计报告中所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要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整改效果;要加大处理力度,跟踪问责,充分发挥好廉政建设的“前哨阵地”作用;要通过一定的形式对重大事项审计结果的执行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开,接受民主监督。审计部门要坚持常态化向人大常委会及相关委室报送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实现人大对审计工作的备案工作监督。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