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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平昌县2013年财政决算的决定

作者:人大办来源:本站日期:2015-01-13阅读:168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平昌县2013年财政决算的
决    定
 
(2014年9月2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通过)
 
    平昌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财政局局长万星明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批准2013年度财政决算的报告》,同时听取了县审计局局长蒲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3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根据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委所作的《关于平昌县2013年财政决算及2014年1至8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平昌县2013年财政决算。